这促进了外部财政支持和影响的引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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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oselin125#$&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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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oined: Wed Dec 04, 2024 4:45 am

这促进了外部财政支持和影响的引入

Post by roselin125#$&* »

本报告首先强调了特别程序系统的财政不安全性,。2015 年至 2019 年期间,特别程序预算的 40% 来自一些国家、非政府组织和私人基金会的额外预算外资金。事实上,虽然特别程序的正常预算在 2015 年至 2019 年期间接近 6800 万美元,但还有近 2000 万美元是自愿支付给整个特别程序的,主要来自荷兰、德国和美国。此外,在同一时期,一些国家还通过人权高专办向121 名在职 比利时 Whatsapp 号码数据​ 专家中的 51 名选出的人额外支付了 1460 万美元。最后,在同一时期,121 名专家中的 37 名报告还收到了 134 笔直接财务支付,总额近 1100 万美元;此类直接支付的主要捐助者是福特基金会和开放社会基金会。

2015年至2019年间,选择性地分配给少数专家(而不是整个系统)的财务支付增加了一倍多。

报告解释道:“通过这种方式获得资助的专家们组织起来,自己接收和管理资金。一些专家使用自己的非政府组织、会计师,或者更常见的是大学研究中心。在这些情况下,非政府组织或大学成为执行任务的行动基地,拥有研究团队、行政支持和资金。”因此,这些“直接”资金是在联合国系统之外接收和使用的,通常由受专家领导或雇用他们的实体来接收和使用。

与此同时,大多数得不到这种“支持”的专家必须用很少的钱来慷慨地采取行动,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。有些人“了解系统”,这是一些专家的说法,而另一些人则不了解系统,或者想保持真正的独立性。

值得一提的是,人权理事会于 2007 年通过的《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行为准则》在理论上禁止专家接受“任何政府或非政府来源的礼物或报酬,以用于履行其任务而开展的活动”。然而,任务负责人继续接受政府或非政府组织的直接资助,以用于履行其任务而开展的活动。

在 2011 年关于“人权理事会工作和运作审查”的决议(A/HRC/RES/16/21) 中,人权理事会强调“特别程序资金必须完全透明”,并强调会员国的自愿捐款“应尽可能不指定用途”,没有提及私人资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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